打這些的時候,實在應該放一些照片的,會比較有趣,在敘述某些東西的時候也會比較有說服力;不過我這次出門照的相片很少,因為近來越來越不滿意自己相機照出來的品質,之前沖洗過幾次,感覺都很待加強,都用了三年半了是不是也差不多可以換了?
總而言之我是打算跟同行的朋友伸手要照片的,但回台灣之後大家就各自回家了,所以還沒能拿到照片,因此我這韓國敘述不管多冗長,都不可能出現照片的。抱歉啦。
話說寫玩明信片的隔天先去了南大門,大概就是一些雜貨的批發地,對我們來說比較有意義的是些小巧可愛的紀念品。不知道為什麼,那時候我非常地冷靜,看著其他人瘋狂地將東西放到小籃子中,我只悠悠看著終於出現了的風景明信片,在心裡嘆了口氣說:唉,你這時候出現,又有什麼用呢…
買得差不多,要回去搭地鐵的路上,經過一間中國人開的訛詐人們的韓國特產店時,老闆娘用中文親切地喊著:「『又』見到你們了,進來看看嘛!」聽到老闆娘在唬扯,我就對著葉曦之說:「你娘啦,誰跟她又見面了?!」沒想到葉曦之跟我說我們剛剛真的有經過,所以這次真的是又見到了,口出惡言又誤會了人家的我,就想說,啊那不然進去看看好了。
進了店裡,喝了幾杯清涼的石榴茶,便開始聽老闆娘信口雌黃,說什麼看我們學生東西都算半價給我們,實在很難相信。接著她又繼續介紹海苔巧克力、辣椒巧克力等等,看起來是蠻有特色的,不過適綺在一旁悄聲說:喔我們沒有這種東西,那是騙觀光客用的。我聽著實在覺得蠻有趣的。最後大家多少都買了點東西,不然只怕離不了大門。
午餐吃了韓國的速食店Lotteria。和台灣生態不太相同的是,在韓國麥當勞沒有很常見;全家比seven多,但又都沒有像台灣一樣都處都是,還有一些別的出來爭鋒頭,譬如說GS25。總之吃了Lotteria,好不好吃我實在沒辦法太肯定,因為事前又吃了一些東西,好像是跟攤販買的紅豆餅和雞蛋糕,所以讓我講個比較客觀的東西—飲料在Lotteria是可以續杯的。
之後去了東大門—各式各樣衣服、飾品的批發處—大樓裡一攤一攤的,大概可以說是衣服、褲子、帽子、飾品版本的光華商場。同行的只有適綺是女生,所以我們理所當然地前往男生衣服褲子的那一層。那裡的店員都超會做生意的,雖然語言不太能夠溝通,不過總會用簡單的一點英文跟你哈啦,然後high five個沒完,也就難怪我們每個人都在那邊買了一件或兩件的T-shirt。不過,那種地方沒有辦法試穿,很多又是one size的,我買的那件回去穿了之後很不巧就非常小,要不是因為這樣,那件T-shirt應該可以成為我鍾愛的其中一件。
下一個拜訪的景點是有名的清溪川,位於市區又可以這麼乾淨真的是蠻了不起的,晃晃看看,泡泡腳濯濯足之後,便前往我們居住的民宿,打算把我們這七八天的房錢多少在烤肉的時候吃回來,因為這天民宿為所有的房客準備了個BBQ聚餐。
烤肉現場可以說是個小型地球村,旅法的中國或台灣人、法國人、美國人、很多的台灣人、老闆或店員的韓國人,大家齊聚一堂,爭相要跟我敬酒,喔不是啦,老闆爭相跟我們敬酒。要應付這個瘋子老闆真的是有點累,不過他烤肉很認真,又叫了很多中國菜,還彈了一段吉他助興,也實在不好意思不喝,但喝得我有一度覺得有點茫。不過昏迷之前,還和適綺感性地聊了一會兒。
那天最有趣的應該是,因為一杯清酒要一口氣喝掉真的是有點痛苦,還蠻嗆的,有人就這樣說:喔這酒和李治中說的話一樣嗆!
真的是蠻好笑的,的確沒錯。這麼說吧,我覺得,一個人在跟不同的人相處的時候,展現的面相都不盡相同;此次和我同行的人,不知怎地,總讓我竭盡尖牙利嘴之能事,所以才換來這個有趣的比喻,初次聽到的時候真的是覺得蠻好笑的,一箭中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