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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九點,往誠品的路上,經過華納威秀和紐約紐約,順路到中庭晃晃,在街頭藝人表演區旁邊的長椅上,剛好看到好朋友和其女友在卿卿我我欣賞表演的機率有多高?(不過我那時後一定很蠢,因為我一面回頭看街頭藝人,一面往前走並且禮貌性地拍著手,而傑夫在前方看著我,天哪…)
不過傑夫一直不肯相信我是要去誠品,我心裡這樣想:「不然勒,你覺得我有可能是要去夜店嗎,或者是一個人心酸地去華納威秀看電影?」不過其實傑夫最後好像默默接受了我的說法,可不接受也沒有辦法,因為事實就是如此啊。
最近都讓我覺得巧合得有點誇張,譬如說我禮拜五難得地去上書法的時候,結果東東和宇恆當時正各自和一大群人在我對面的餐廳吃尾牙。真巧。
但偶爾也有一點點不巧,剛剛問傑夫醫綜前棟這兩天都有人在鋸木頭練弦樂是在做什麼,他說是團練,他只有早上會去,難怪我下午左看右看都只看到治綱,沒有見到傑夫的身影。
最近我覺得自己有點改變,但只是一個很小的地方,就是我現在可以比較容易地說出並且使用「好朋友」這個詞,以前都覺得說出來或者是打出來很不好意思,現在算是用得比較自然,例如,今天中午我和兩個好朋友到馬辣用午餐;但我想要詳細記錄,所以明天再說,夜很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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