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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我的生日禮物都穿在身上了。
我好喜歡那件外套,實際上還要更好看一些;
我也很喜歡那件褲子,可惜照片上看起來一點都不特別,
但那可是試穿了五六件之後的結果;
皮帶也非常好看,可惜被遮住了。
襯衫我也很想買,不過體諒媽媽,暫時先擱著。
鞋子也很好看,但買不起,雖然借來穿著,但沒打算買,剛好也沒照進去。
幽默的是,我媽還沒答應要買這些給我。
順道一提我的寒假計畫:買一件牛仔褲和一雙黑色帆布鞋。
所以別問我寒假要作什麼了,我實在也講不出些有意義的事情。
譬如我說要準備國考好了,如果是真的,那非常嚇人,
如果是開玩笑的,又顯得太過遊手好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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