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醒來之後,翻看報紙的廣告欄,搜尋今天宜蘭上映哪些電影時,總讓自己止不住地咒罵。宜蘭三家電影院,每家電影院大概放映三部,扣掉重複的,有特種部隊、惡棍特工、孤兒怨、愛情限時簽、情聖終結者,還有一個天外奇蹟,除了天外奇蹟我沒有興趣以外,其他我通通看過了!
下午去EDWIN跟阿姨討紙箱,因為要回台北了,但有很多雜物我不想重重地背到台北,想說寄去就好。沒有很奢侈,因為學生這陣子寄包裹是有優惠的。
總不能去都沒跟阿姨講話就妄想要到印有EDWIN字樣的紙箱,所以我就抱怨了一下宜蘭電影生態的窘境,阿姨聽了很氣憤,說:「根本就浪費錢,你看兩部電影就可以來跟我買一件衣服了。你電影看過之後還會每天拿出來回想嗎,可你買一件衣服可以一直穿啊…」
我後來想想,的確也是如此,應該跟下載好了的同學拜託一下,或者耐心一點等看看二輪或是DVD,再不然也有pps。不過我又想,與其拿去買衣服,我可能更偏好拿去買書—看兩場電影可以買一件衣服,但看一場電影大概就可以買一本書了,並且和衣服一樣都可以反覆使用。
所以目前得到一個結論就是:電影淘汰,而買書優於買衣服。
但這時候又想起一件事情,前一晚和胖魚聊天,我們當時在討論一個每天只要看書什麼事情都不用做的人妻部落客。我說我很羨慕她,胖魚則說,她寧願去工作,等老了,沒事做了,再去看書。
「妳不覺得看散文小說可以從中獲得很多,讓自己更老練成熟嗎?」
「嗯,但我覺得工作、和人相處,或者是談一場戀愛,也可以獲得很多。每個經歷都可以讓自己成長,不一定只有書啊。況且年輕還能動,先去工作吧。」
而上述的工作、和人相處、談戀愛,都需要穿衣服的,所以這時候我們知道,書很明顯輸給衣服了。故買衣服優於買書,買書又優於花錢看電影。
因此,我們去買衣服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