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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住處有一把水果刀,我常常用它來威脅黃鎮遠,但這不是重點。重點是那刀是我大一的時候在吳興街的雜貨店買的,因為我常常有拿刀去刺當時室友的衝動。總之,有那麼一把很鋒利的水果刀,然後那把刀是我花錢買的。
住到外面之後,水果刀和削果皮的那個工具我都擺在廚房流理臺,因為那些東西共用是無所謂的,而且我又是個樂於和大家分享我東西的人(是嗎?)。不過就是那把水果刀,常常無緣無故地失蹤好幾天,弄得我很困擾。
今天因為太熱,考完試後,買了西瓜急著要切來吃。這時候水果刀又不見了,於是我衝進其中一個室友的房間(他不在),然後怒氣沖沖地把刀子拿了出來。即使吃完了好大一片西瓜,我還是不能釋懷:究竟他為什麼總是要把我刀子拿走,然後據為己有呢?不過之後也就算了,畢竟念生統重要。
晚上,他敲了敲我的門,我應聲後,他探頭進來,神色自若地說:「治中,你有看到『我』的水果刀嗎?」聽到他說他要找「他」的水果刀,那剎那我茫了。回過神來之後,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說服他那把刀是我的,於是我輕輕地說:「嗯,不好意思,在我桌上。」
明天潛入他房間偷回那把刀之後,我以後都要藏在我的抽屜裡,這樣如果遇到小偷闖空門到我房間的時候,我也才有東西可以自衛,不然用枕頭丟的話效果可能比較不好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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