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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剛剛看到誰來我家裡出現右欣的照片,這讓我想要吐她一點槽。

        前幾天逛親朋好友的網誌時,也去到了右欣那邊,看到她撰文極力推崇北醫早餐街上一間新開的熟食店,還下了結論說:「要是手腳能夠快一點的話,說不定可以和有志一同(北醫附近一間頗富盛名的簡餐店)抗衡。」

        衝著這句話,那天便找兆宏起去了,試試看右欣的話可信度到底有多高。

        一坐下,菜單上琳瑯滿目的照片便讓我和兆宏眼花撩亂,根本不知道點什麼比較好,最後還是拉了老闆過來,笑嘻嘻地問說:「如果是第一次來的話,老闆你比較推薦什麼?」才做出了決定。

        我點了一個柚香雞腿之類的,等到類似日式丼飯的碗端到我面前的時候,我覺得大概是完了。首先是生菜就占去了肉以外配菜的很大一部分,而我個人是不大吃生菜的,進西餐店看到生菜我不是推給媽媽要不就推給同學。然後是那塊可恨的雞腿肉,雖是已經去骨了,但仍保留了上頭完好的雞皮;而雞皮我向來是敬謝不敏的,所以我吃這餐的時候很辛苦,還得先咬掉皮,才能夠下嚥。

        用畢(其實我沒有吃完啦),兆宏低聲跟我說:「以後我大概不會來吃這家耶。」他點的是120元的牛排,然後旁邊有配上飯和一些菜。我看起來也是覺得還好,就不知道右欣說的高級食材在哪裡齁?!(哈)

        好啦,但其實看我的評論相當不準的。我從某個時候就不大吃肉了,就算吃,也是挑三揀四,不吃肥肉、皮、豬腳一類的膠質,不喜歡啃骨頭上的肉(當然麥當勞的那種除外)。至於不吃生菜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,總之就是不大容易能讓我嚥下去。所以說不定那間叫作「食樂」的店還是頗不賴的,只是完全不合我胃口罷了。

        最後搬出司馬遷《史記》的《漁父》讓全文有力地收束。文曰:「滄浪之水清兮,可以濯我纓;滄浪之水濁兮,可以濯我足。」

        註:文中「食樂」原本誤植為 「食記」,特此聲明、更正。(弄得好像真的會有人在意一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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